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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办公室 中国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 电话 (010)58807986 传真 (010)588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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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留学生通讯 NEWS LETTER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2005年03月
总第93期 搬迁通知 由于专家楼要进行正常装修,留学生办公室于
电子信箱 留学生办公室从新学期开始为每位留学生提供了一个免费信箱。你可以登陆http://www.bnulxsh.com使用信箱。如:某位同学的学号为24050001,出生日期为 由于信箱总空间的限制,每位同学的信箱容量为2兆,请大家及时清理信箱,以避免不能及时收到办公室发送的通讯。同学们也可以设置自动转发,将信件转发到自己的个人信箱中。 今后,每月一期的《留学生通讯》及学校的重要通知,我们都将通过这个E-mail信箱发送给同学,请及时查看以获得重要信息。 留学生办公室信息窗及留学生信息查询系统
留学生办公室在留学生第一公寓、励耘学苑、新松公寓、兰惠公寓设有信息窗,留学生办公室的所有通知将通过这个信息窗通知学生,请同学们经常到信息窗中查看留办的重要通知。
留学生办公室在第一公寓、励耘学苑、新松公寓、兰惠公寓前台各安置一台计算机,设置了留学生信息查询系统,每位同学凭密码和学号可以在计算机中查询到自己的签证、学费、保险等信息。 领取学生证 请新同学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学生证。学生证可以证明您的在校学生的身份。请您注意保管并随身携带。当您在北京市内活动时,您只需携带学生证和护照的复印件,而无须整日把重要的护照和居留证带在身上。 领取护照 请同学们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护照。由于现在正是各学校为本校留学生办理签证手续的高峰时期,部分护照无法在预计的期限内办好,由此给同学们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 领到护照的同学,请认真检查居留许可或签证有效期,请您务必在有效期到期之前到留办交纳学费,及签证延长手续。 居留许可或F签证过期则被视为非法居留,轻者将被处以每日500元、总数最高5000元的罚款,重者甚至被要求限期离境。因此请您格外注意。 如果您在留学期间要回国或出境旅游(包括港澳台地区),一定要提前10天到留学生办公室请假并办理再入境签证手续。 校外住宿须知 留学生搬到校外住宿,搬出时必须及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合法校外住宿证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如住在宾馆、公寓或其它学校留学生宿舍,需提交有单位印章的住宿证明;如租住民房,需提交辖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该《登记表》需要户主携带户口簿,留学生本人携带护照和居留证(如果有的话)在入住24小时之内共同到辖地派出所登记。 持X签证入境有居留许可的同学,搬家后需凭合法校外住宿证明变更“现在住址”。 住在校外的同学如果搬家,请及时到留学生办公室登记。住在校外但不能提供合法住宿证明的同学,留学生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有关签证的手续。 本月活动—游览长城
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留学生一公寓大厅
活动内容:游览司马台长城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留学生办公室(京师大厦9910房间)
押
金:人民币 100元/人(为了避免浪费,我们向同学们收取活动
押金100元。参加活动的同学将在活动当天被退还押金,
只报名但不参加活动的同学押金不退)
备
注:1.报名时,请务必带学生证; 2.门票、车票免费,午餐由同学们自己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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