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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同学

到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金色的九月,秋高气爽,我们高兴地迎来了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千多名留学生。在此,我们对新同学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同时,衷心预祝大家在北师大校园里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生活愉快!下面向同学们介绍一些生活和学习的常识

 

1         留学生办公室简介

留学生办公室(留办)是我校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同学们如果有延长居留许可或F签证有效期、办理再入境签证等事务,请到留办来。

留学生办公室专门为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开设网站www.bnulxsh.com,上面有经常更新的信息和通知等,请每周浏览一至两次,及时获得信息。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 14:00-17:30

  京师大厦99910房间

电子邮件:isp@bnu.edu.cn

  站:www.bnulxsh.com

  58800307 58800308 / 58800309 / 58800310

          58807986 / 58808364 / 58800325

 

2          办理注册手续之前的准备工作

2.1     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校内住宿

Ø         已经预定了学校公寓的同学请直接到各公寓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并取得《临时住宿登记表》。

Ø         换房须知:如果您对现在的住房不满意,想要搬到校内其它公寓居住,请您在916日早08:00以后到拟入住公寓的服务台提出换房申请。新生报到以后,如果校内公寓有空房,各公寓服务台会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在920日至103日中午12:00(两个星期)之间换房。换房后48小时内请持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留学生办公室登记你的新住址和电话

Ø         103日中午12:00以后要求调换公寓的同学需要向原公寓交纳两个星期的房费作为损失费。其它内容请参见《留学生住宿简介》中的“注意事项”。

·校外住宿

Ø         住在校外宾馆、校外公寓或其它学校留学生宿舍的同学,请提前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租住民房的同学,请在入住24小时之内与房主一起到辖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办理登记时,房主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租合同和身份证,留学生本人应携带护照。

Ø         改变住址或者原有《临时住宿登记表》已到期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新的校外住宿证明,并向留学生办公室出示新的住宿证明和联系电话。

Ø         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后曾经离开中国(包括去香港、澳门、台湾)的同学回到原住址后必须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并请务必与宾馆、公寓、宿舍前台或派出所工作人员确认你的住宿信息已经通过网络上传。

Ø         签证延长或更新后,请在24小时内持护照到辖地派出所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Ø         在校外住宿的留学生,必须及时向留学生办公室出示合法的校外住宿证明及个人联系电话,否则留学生办公室不予办理报到注册,公安局不予办理任何签证手续。

 

2.2     购买保险

留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期间必须具有单项最高保额在4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该额度的其它币种)以上的海外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有效期应超过在华学习期限。如果没有保险或保险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能注册入学。请您提前准备中文或英文保险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其它语种的证明将不被接受)。您也可以选择在注册时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提供的外国留学生保险。

学习一个学期的同学,保险费是300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半年;学习一年的同学,保险费是600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费只收取人民币现金。保险内容包括SARS医疗住院费、其它疾病住院费和意外伤害赔偿等。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来华外国学生保险简介》。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咨询电话:010-59731688/010-59731677

平安保险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所有。

 

2.3     兑换好足够的人民币

注册期间,你可能会因为办理签证手续需要将护照送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证手续大约需要30天左右才能完成。在这30天内,你将暂时无法取回护照。为保障你的正常生活,请将护照首页和有效签证页复印,并与《临时住宿登记表》一起随身携带。请提前兑换好足够的人民币,保证能缴付学费、住宿费、签证费和生活费。

学费标准请参考下表:

                             (单位: 人民币/ 人)

学生类别

半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