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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学费
1、长期留学生学费
单位:
人民币/ 人
1. 交纳一个学期学费的同学在开课之日起两周之内提出退学,学校退还70%的学费;四周内提出退学,学校退还50%的学费;四周后提出退学,不退学费。 2. 入学时交纳一年学费但提出第二学期退学者: 春季入学的学生在6月15日以前、秋季入学的学生在12月15 日以前提出第二学期退学者,可退第二学期学费全款; 在第二学期开课前提出退学者,可退第二学期学费的70%;在第二学期开课两周内提出退学者,可退第二学期学费的50%;在第二学期开课两周后提出退学者,学费不退。 3. 延长学期的学生在本学期放假前: 交纳学费11600人民币元/1学期,22400人民币元/2学期,在下学期开课两周内提出退学,可退还一学期学费的70%; 不能交纳一学期学费的同学,可先交纳部分学费3500元,在下学期提出退学,已交纳的3500元学费不予退还。
2、短期留学生学费
一.学费:两周:2600元;三周:3300元;四周:3700元 二.报名费:350元 三.宿费:视住宿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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