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
学校允许留学生在学校校园内勤工俭学。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允许,不得在中国就业。持F、L、G、J--2和C签证的外国人,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同意不得就业或者谋职。
外国人未经批准私自谋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离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