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Korean Japanese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新生须知(2008年秋季)(变更稿) 一.
当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做如下准备 (一)
选择宿舍 1.欢迎您登陆 http://www.bnulxsh.com/sushe/index.php,上网预定最希望入住的留学生公寓,预定时间自北京时间2008年5月1日8:00点起至2008年8月10日0:00时止。我们将按照您在预定时间内最后的选择为您安排住宿。 2.校外住宿须知:在校外住宿的留学生,必须在报到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合法的校外住宿证明及个人联系电话。如住在宾馆、公寓或其它学校留学生宿舍,需提交有单位印章的住宿证明;如租住民房,需提交辖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该《登记表》需要户主携带户口簿,留学生本人携带护照在入住24小时之内共同到辖地派出所登记。住在校外但不能提供合法住宿证明的同学,公安局不给办理任何签证手续,学校不予报到注册。 (二)
申请签证与体检 1. 学习时间为一学期的同学可以申请F签证,不需要做身体检查。 2. 学习一学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同学必须申请X签证来华学习,需要做身体检查。关于“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请注意以下六点: 1)
体检表必须使用原件; 2)
体检表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3)
原件的右上角必须贴有本人近照,并盖有体检医院的院章; 4)
表格最后一栏必须有医院院章和医生的签字及签字日期; 5)
如果因故需要复印空白表格时,请一定要正反面复印,切勿将体检表印成两张纸; 6)
体检表需另附艾滋病、梅毒化验单原件和心电图原件。 (三)
办理保险 请您在来华前办理海外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最高赔付金额需超过人民币40万元(或相当于该额度的其它币种),保险有效期应超过在华学习期限。到校注册时必须向留学生办公室出示中文或英文(其它语种的证明将不被接受)保险证明原件或公证件,无保险或保险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能注册入学。 您也可以选择在注册时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提供的外国留学生险(学习半年的同学,保险费是300元人民币;学习一年的同学,保险费是600元人民币。保险内容包括SARS医疗住院费、其它疾病住院费和意外伤害赔偿等。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咨询电话:0086-10-66217668/59731688)。 二.抵达与入住 1. 9月15到9月18日北京时间每日8:00到20:00点,我校在北京首都机场设接站处,提供免费接机服务。如果您在接机时间内抵达,并希望享受学校的接机服务,请于8月30日以前到留学生办公室网站()上填报您的航班号码和抵达时间。注意:录取通知书是享受接机服务的唯一凭证,请一定随身携带。
2. 如果您在非接机时间内抵达,可以乘出租汽车来北京师范大学,出租车费不会超过人民币150元(含高速公路费);也可以乘坐机场大巴到北太平庄站下车,票价16元人民币。北京师范大学的地址是: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二环至北三环之间,北太平庄南侧)。 当您到达北京师范大学后,请先到您预定的公寓登记入住,公寓的地址请参阅录取材料中附寄的《北京师范大学地图》。 三.交费与注册 (一)报到流程(注意:请一定按以下顺序报到,确保报到手续完成。) 1. 交验保险证明(没有保险者购买保险) 2.领取学生证及新生材料 3.照相 4.持X签证入境的学生,接受体检验证 (验证费60元) 5.交纳学费
6.注册 7.请注意: 签证有效期为2008年9月2日(含9月2日)以前的签证一律不能办理延长或变更。请新同学一定持有效期为9月3日以后的签证注册。 (二)时间 1. 时间:9月16日至9月1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 2.
地点: 英东学术会堂。 (三)收费标准(单位: 人民币/ 人):
请注意: 1. 货币方式:学校只收取人民币现金,或使用“银联卡”刷卡交纳学费。 2. 交纳半年学费的同学将得到有效期半年左右的签证,交纳一年学费的同学将得到有效期一年左右的签证。 3. 换 钱:使用现金和支票可以在学校东门对面的中国农业银行兑换;也可以到中国银行北太平庄分理处兑换(学校东门对面,向南约200米)。外出换钱的同学请注意安全。 4. 学费中不含教材费。 5、交纳一个学期学费的新同学在开课之日起两周之内提出退学,学校退还70%的学费;四周内提出退学,学校退还50%的学费;四周后提出退学,不退学费。 6、入学时交纳一学年学费但提出第二学期退学者: A、春季交费的学生在 (四)报到材料 1. 如果您是“X”签证,请提交: 1)
经本人签字的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 2)
JW202表或JW201表原件 ; 3)
由中国北京卫生检疫所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报到注册时在4号窗口办理); 4)
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每张照片背面需写好您的学号和中文姓名); 5)
人民币400元整(居留许可申请费); 6)
海外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凭单原件或公证件; 7)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联系电话。 *
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持“X”签证的学生,在入境后三十天之内必须申请居留许可,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居留,并处高额罚款。所以,当您抵达北京后,请立即办理相关手续。 2. 如果您是“F”签证,请提交: 1)
经本人签字的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 2)
JW202或JW201表; 3)
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每张照片背面需写好您的学号和中文姓名); 4)
海外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凭单原件或公证件; 5)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联系电话。 (五)入系报到 除了汉语文化学院的语言生、本科生(含试读生)以外,其他同学完成上述报到程序后,需凭留学生办公室的“入系通知书”到相应的院系所报到。上课时间请见各院系所通知。 四.开学典礼及分班考试 1.
9月20日早8:00将举行开学典礼。地点参见注册时所发请柬。 2.
汉语文化学院的语言生和本科生(含试读生)需参加分班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考试将在9月17日到19日按报到次序进行,每位同学的考试时间将在报到注册时通知。08年2月至08年6月在我校汉语文化学院学习的学生不必参加分班考试。9月20日下午五点钟以后您可以在各留学生楼信息窗或登陆汉语文化学院网站http://219.142.121.44/查询考试结果。9月21日汉语文化学院的学生到第一公寓大厅购买教材,9月22日开始上课。 3.
秋季学期汉语文化学院的课程于09年1月16日结束;其它院系的课程结束时间请参照学校校历。 |
||||||||||||||||||||||||
|